自治区各市、县经委(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速我区工业企业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的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自治区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申报和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可带动企业持续、发展,并形成新的增长点的产品。
(二)能够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促进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改善和保护环境的产品。
(四)具备当年试产条件的产品。
二、编报程序和时间
(一)编报企业要按照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电子版从经信委网站http://www.nxetc.gov.cn下载专区下载。
(二)我委只受理各市经委(工信局)的申报材料,区重点骨干企业和中央在宁企业将材料报所在地的市经委(工信局),各县经委将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市经委(工信局),各市经委(工信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我委。
(三)请各市经委(工信局)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汇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我委科技处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本一份。
联系人:姜京 联系电话:0951—5059455
电子邮箱:jiangjing1952@163.com
附件:1.2010年度自治区自治区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申报表
2.2010年度自治区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