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我委就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向自治区政协进行专题通报,接受民主监督。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淑芬,副主席张乐琴、安纯人,副秘书长李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吴有文及部分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听取了通报。
近年来,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协指导、关心下,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全区万元GDP能耗为3.68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79%,降幅较上年扩大3.27个百分点。下降率比全国同期4.59%高2.2个百分点,下降率位居全国第四,首次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在2008年提出的单位GDP能耗下降4%的年度目标,是近三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区节能降耗完成进度目标也好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至2008年三年累计下降10.98%,完成进度任务的52.12%,进度目标好于47.63%的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全年,我区 COD排放量同比削减3.84%,完成了削减3%的目标任务;SO2排放量同比削减5.81%,完成了削减4%的目标任务。
2009年上半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7.6%,全区能源消费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38%。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9.2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8.8%,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22.3%。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5%;二氧化硫(SO2)下降15.48%。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在环保部2009年上半年减排核查结果排名统计中,我区二氧化硫减排下降比例排名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减排下降比例排名全国第二。(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办公室) |